各市應急管理局,各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應急〔2019〕52號)和《浙江省市場中介機構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66號)有關精神及要求,規范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認可與監管工作,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晰職責,確保機構監管工作有序開展
《管理辦法》適用于從事法律規定的安全評價和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活動。省應急管理廳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認可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省應急管理廳規劃財務處負責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認可工作,按照《行政許可法》《安全生產法》《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法依規審批和頒發資質證書,主要負責檢查機構資質保持情況、安全評價過程控制執行和檢測檢驗管理體系運行等情況。
省應急管理廳礦山、金屬冶煉、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監管處室負責職責范圍內監督管理工作。重點對機構執行業內法規標準、評價檢測檢驗報告完整性和真實性等情況實施監督管理。
市、縣(市、區)應急管理局按照職責對在本轄區從業的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的執業行為實施監督檢查,主要負責檢查安全評價報告質量和安全生產檢測檢驗結果,并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二、統一標準,優化資質審批相關工作
(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注冊地在本省的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提出資質新申請、延續、增項、變更等行政審批事項,應按照《應急管理部關于貫徹落實<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應急〔2019〕52號)要求,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登錄浙江省政務服務網(http://www.zjzwfw.gov.cn/)在線提交相關材料。省應急管理廳將公開資質審批工作的受理、進展和結果,實現辦事“零次跑”。
(二)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應在線申請并填寫、提交相關材料(見政務服務網辦事指南),省應急管理廳在工作日24小時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有關材料進行預審并決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文書(電子版)。予以受理的,材料符合法定條件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專家評審時間不計入審查期限內),審查合格的,經批準、上網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頒發資質證書并向社會公告;審查不合格的,不予批準的同時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電子版)說明理由。
(三)申請安全評價檢測檢驗資質中,固定資產價值用資產評估值證明,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資產評估報告;工作場所系自有的需提供房產證明,系租賃的需提供出租方房產證明和租賃合同,且剩余有效租期不少于一年;安全生產檢測檢驗與安全評價工作場所面積在申請資質時不得重復計算。
(四)專職技術負責人除滿足《管理辦法》規定外,其專業能力需與申請業務范圍的主專業相匹配,并且最多擔任2個相近行業領域的技術負責人。
(五)專職安全評價師專業能力通過論文方式予以認定的其論文需在核心期刊上發表且作者排名前三;專業能力通過科技進步獎予以認定的該專職安全評價師需有個人證書。
三、落實責任,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一)把對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監管列入年度執法計劃,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實現三年全覆蓋檢查,加大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失信行為懲戒力度,完善“黑名單”管理制度。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時,要對事故單位安全評價檢測檢驗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提出的安全措施及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分析。發現安全評價報告檢測檢驗結果虛假的,要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并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也可采取約談、通報批評、量化管理等措施加強綜合約束,形成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長效制約。
(二)要利用好應急管理部建立的“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信息查詢系統”(http://120.133.22.112:8095/),及時錄入處罰信息,了解機構和評價工作告知等動態,落實同步監管。
(三)不得以備案、登記、增設分支機構等形式變相設置附加條件;不得要求機構重復告知;不得向生產經營單位指定某家機構進行技術服務。
四、規范從業,切實發揮機構專業技術支撐作用
(一)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如實、客觀、獨立開展評價檢測業務。落實“清廉浙江”要求,保持清清爽爽的政商關系,以優良的技術服務贏得市場和客戶。嚴守職業道德,共同維護好全省安全評價檢測檢驗市場秩序。
(二)到浙江開展跨區域技術服務的省外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需滿足《管理辦法》資質認可條件并按照本通知執行,及時在“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信息查詢系統”進行告知。
(三)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的名稱、注冊地址、實驗室條件、法定代表人、專職技術負責人、授權簽字人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三十日內登錄浙江省政務服務網(http://www.zjzwfw.gov.cn/)在線提交變更申請及相關材料;涉及專職安全評價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場所及檔案室面積發生變化的,及時登錄浙江省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管理信息系統(http://223.4.73.223/Login/Index)變更相關信息。
(四)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明示營業執照、機構資質證書,公布服務項目、服務流程、收費標準、監督電話等事項。鼓勵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根據服務內容,利用網絡技術手段提高服務便利性。
(五)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要在網站上公開可以供公共查詢的機構信息、安全評價報告和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報告相關信息,涉及國家、商業和個人隱私的信息除外。網上公開的機構信息按《管理辦法》附件2、附件3相關內容公開。網上公開的安全評價報告信息主要包括:安全評價項目名稱、簡介,安全評價項目組長、技術負責人、過程控制負責人,評價報告編制人、報告審核人,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專家,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時間和主要任務,評價報告提交時間,現場勘驗圖像影像資料,以及安全評價機構認為有必要公開的內容。網上公開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報告信息主要包括:檢測檢驗項目名稱、項目檢測人員,報告審核人員,授權簽字人,檢測結果,檢測檢驗報告提交時間,現場勘驗圖像影像資料,以及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認為有必要公開的內容。
各安全評價機構檢測檢驗機構應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之前,將上季度完成的安全評價報告和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報告有關內容依據項目的行業類別分門別類在網上公開。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現場審查人員工作表現評價表
2.現場審查表格清單(試行)
3.綜合審查記錄表
4.未通過審查通知書
浙江省應急管理廳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