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浙江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評估辦法》《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浙江省應急管理廳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
浙應急防火〔2022〕142號,規范性文件,關于印發《浙江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評估辦法》《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