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應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相關收費公路經營單位:
為支持搶險救援力量參加搶險救災,更好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和《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關于做好社會力量車輛跨省搶險救災公路通行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公交路〔2019〕3號)等相關規定,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做好搶險救援力量快速通行協同保障聯動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提升我省事故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凝聚搶險救援強大合力、提升搶險救援工作效率為目標,建立健全搶險救援力量快速通行協同保障聯動工作機制,結合“浙江安全碼”等數字化應用手段,加強各地各部門協同聯動,規范搶險救援力量有序高效參與應急救援,為搶險救援力量參加搶險救災提供便利和保障。
二、部門分工
省應急管理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和收費公路運營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高效銜接合作,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力量快速通行協同保障工作。
省應急管理廳:負責對參加搶險救援車輛和人員的信息進行審查核實;負責“浙江安全碼”信息系統建設,并對相關人員進行宣傳培訓;負責通過信息系統向聯動部門同步推送參加搶險救援車輛的車型、數量、車牌號、行駛路線以及相關人員、裝備等信息;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搶險救援車輛快速通行相關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本系統“浙江安全碼”的推廣使用宣傳。
省公安廳:負責指導全省公安交管系統做好搶險救援車輛公路通行的交通保障工作,暢通救援通道;負責在事故災害現場周邊區域管控狀態下,做好搶險救援車輛核驗放行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應急狀態下搶險救援車輛交通違法事宜;負責本系統“浙江安全碼”的推廣使用宣傳。
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全省交通運輸系統使用“浙江安全碼”的推廣宣傳;組織各收費站做好搶險救援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協調服務區做好優先加油、加水、餐飲、住宿、車輛維修等公路通行服務保障工作;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做好緊急情況下搶險救援車輛優先通行的相關保障工作;負責指導做好國省道公路的修繕搶通等工作。
相關收費公略經營單位:負責本單位“浙江安全碼”的推廣使用宣傳;組織各收費站全面落實搶險救援力量快速通行工作,執行掃碼、驗證、放行等具體事項。
市縣兩級應急管理、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根據上級要求協同做好搶險救援力量快速通行保障工作。
三、保障對象
應急響應期問參加搶險救援的,經省應急管理廳審核同意,參加搶險救援的各類車輛和相關人員可獲得進入交通管制區域許可、優先放行、收費公路免費通行等服務保障。搶險救援力量快速通行協同保障范圍如下:
(一)礦山、危險化學品、森林消防、防汛抗旱、地質災害等專業救援隊伍;
(二)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社會應急救援隊伍;
(三)公路、水路、電力、通訊、供水、燃氣等專業搶險隊伍;
(四)因故未能辦理地方牌照,或不具備路面單獨行駛要求的特殊工程搶險車輛、救援改裝車輛;
(五)臨時征用用于運送救災物資、裝備、人員的社會應急車輛;
(六)參與應急救援的各級政府和部門相關人員;
(七)參與應急救援的專家;
(八)其他經審核同意允許參加搶險救援的人員。
上述8類保障對象在浙江省范圍內參加搶險救援,相關部門(單位)保障快速通行。省內社會應急力量跨省參加搶險救援,按《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關于做好社會力量車輛跨省搶險救災公路通行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公交路發〔2019〕3號)和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轉發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關于做好社會力量車輛跨省搶險救災公路通行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浙交〔2019〕188號)的規定予以保障;其他應急救援力量跨省參加搶險救援,由省應急管理廳協調相關省(市)予以保障。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車輛的通行,按照《交通運輸部關于切實保障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車輛順暢通行的緊急通知》(交運明電〔2020〕37號)的規定,執行綠色通道政策。
四、工作流程
為提高協同工作效率,搶險救援力量通行服務保障的主要流程如下:
(一)網上申請。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將本級需要參與搶險救援的保障對象相關信息錄入省自然災害風險防控和應急救援數字化平臺,提交快速通行保障申請(申請表樣式見附件1,聯系方式:省應急管理廳指揮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0571-87053080,傳真:81050422)。
(二)審核賦碼。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提交的申請,由市級應急管理部門在平臺上確認后上報省應急管理廳審核;市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省級部門(單位)提交的申請,由省應急管理廳審核;每級審核時間不超過15分鐘。審核通過后,平臺自動為保障對象開通“浙江安
全碼”(樣式見附件2),并將保障對象相關信息同步推送給聯動協同單位。保障對象相關人員進入支付寶“浙江安全碼,,小程序即可使用(綠碼表示已獲得通行許可,灰碼表示未獲通行許可)。任務結束后,“浙江安全碼”自動轉變為灰色(不再享受通行保障服務)。
(三)憑碼通行。保障對象車輛途經收費公路收費站,原則上通行人工通道,收費站掃碼核驗后予以快速通行(綠碼免費通行,灰碼交費通行)。保障對象車輛和相關人員進入事故災害現場周邊管制區域,管制卡口掃碼核驗后,予以放行。保障對象車輛趕往現場途中遇交通堵塞,可亮碼優先通行。不符合上路條件的車輛,需用平板車等運輸工具裝載,符合安全行駛要求后,方可憑碼通行。有效期內的紙質“浙江安全碼”可作為免費通行憑證。特殊情況下通行ETC車道的搶險救援車輛,搶險救援任務結束后,省應急管理廳會同省交通運輸廳辦理相關退費手續。
五、保障機制
(一)建立聯絡員制度。各單位應明確本單位負責具體工作對接的工作人員作為本部門的聯絡員,建立聯絡員制度,負責日常及應急狀態下的工作協調、溝通和銜接,確保各單位間聯絡順暢,問題及時得到協調解決。
(二)建立部門會商制度。各單位建立部門工作會商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就機制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通報和協商解決,進一步完善部門措施,強化機制運行保障,確保搶險救援力量通行工作協作機制順利運行。
(三)建立依法保障制度。“浙江安全碼”免費通行的有關信息可依法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通過欺瞞手段獲取“浙江安全碼”免費通行的行為,可進行舉報,有關部門應依法及時予以處理。
本通知自2021年9月20日起執行。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省級相關部門聯系。省應急管理廳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張生華,0571-87053085;省公安廳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葉天真,0571-872879";省交通運輸廳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陳文標,0571-87820221。
浙江省應急管理廳 浙江省公安廳 浙江省交通運輸廳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