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監局,各安全評價機構:
近年來,為規范安全評價機構執業行為,解決機構監管和從業行為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安全評價機構健康有序發展,按照國家安監總局部署開展的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專項治理工作,在我省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根據省政府第100次常務會議精神,2013年1月9日,省監察廳在杭州召開了關于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機構改革工作行業主管部門工作座談會,并下發了《關于開展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項目及相關中介機構清理工作的通知》。為貫徹落實省政府第100次常務會議關于深入推進中介服務機構改革部署,進一步加強我省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監管,推動中介服務提速,規范收費,提高行政審批效能,更好地為企業服務,現對深化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總體要求
積極轉變觀念,以市場化改革為導向,依法依規推進中介服務機構改革,打破區域、行業壟斷,優化資源配置,創新體制機制,改善發展環境,建立“市場主導、行業自律、政府監督”的運行機制,培育形成公開公平、競爭有序、服務高效的安全生產中介服務市場,構建安全生產中介服務監管長效機制。
二、治理重點
重點治理安全評價機構下列執業行為。
(一)偽造、轉讓、租借資質證書或超出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從事安全評價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規問題。
(二)開展安全評價不到現場,虛假檢測檢驗,冒用簽名、掛名,轉包安全評價、檢測檢驗項目,出具虛假或者嚴重失實報告的違法違規問題。
(三)機構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評價、檢測檢驗質量過程控制執行不力,制度形同虛設、管理混亂,現場勘查記錄、影像資料歸檔不規范等問題。
(四)專業人員配備和專業能力達不到規定要求,技術裝備不能滿足專業技術服務需要等問題。
(五)信息公開制度執行不到位。違反信息公開有關要求,沒有及時將安全評價報告等信息公開,或是公開不及時、公開虛假信息等問題。
(六)“貫徹落實省政府第100次常務會議精神,做好與審批關聯的中介機構改革工作”精神落實情況,是否做到“服務提速,收費降低,質量提高”。
三、工作要求
(一)各級安監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安全評價機構監管,對中介服務機構服務情況全面進行調查摸底,結合近期安全評價機構資質換證和年度考核工作,認真檢查安全評價機構執業行為,督促安評機構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查出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理。
(二)各地對涉及中介服務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認真進行梳理,減少環節,提高辦事效率,優化服務質量,積極開展“雙服務”活動,主動為企業服務,做好審批前的咨詢和協調工作。
(三)各級安監部門要認真檢查有否將相關行政職能轉交中介機構搞強制收費服務,是否存在與中介機構搞利益分成,是否存在公職人員參股或兼職行為等問題,嚴格按照廉政建設的要求對中介機構實施管理。
(四)各安全評價機構要按照專項治理工作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執行各項制度,加強員工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從業人員業務水平,增強服務意識,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第100次常務會議提出的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切實做好我省與行政審批關聯的中介機構改革工作。通過專項治理工作,各機構評價報告編制時間在原定的基礎上縮短50%,收費價格在行業指導價的基礎上,下降20%,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的技術支撐作用得到充分體現,真正做到“服務提速,收費降低,質量提高”。
(五)為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省安監局將會同市級安監局適時組織對安評機構的脫鉤改制情況,評價報告的編制時間、收費標準以及報告質量進行抽查,并及時將抽查情況進行通報。
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