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威新能源科技(湖州)有限公司于2021年09月06日在長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成立,注冊地址為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南太湖產業集聚區綠色智能制造產業園,法定代表人為閭陳立,主要經營范圍是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電子元器件與機電組件設備制造;電子元器件與機電組件設備銷售;電子專用材料銷售;汽車零部件研發;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材料技術研發;電池制造;電池銷售等。
該公司擬在長興縣南太湖產業集聚區綠色智能制造產業園新增土地405畝,總建筑面積72.3萬平方米,購置上料系統、勻漿機、涂布機、正極輥壓分切一體機、負極輥壓分切一體機、電芯裝配線、動力電池模組線、動力電池系統線、電池系統測試設備、板換系統、制氮機等生產及輔助設備,擬建成年產18GWh新能源電池建設項目。項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產新能源電池18GWh的生產能力,項目產品主要為方形磷酸鐵鋰和三元新能源電池。
該項目生產的產品主要為鋰離子電池,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2019年版)》(GB/T4754—2017),屬于制造業中38大類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的3841小類鋰離子電池制造。參照《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修訂〈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安全監管分類標準(試行)〉的通知》(應急廳〔2019〕17號),屬于輕工行業。
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涉及使用到電解液、氮[壓縮的]、氦[壓縮的]、乙基甲基酮、乙醇和異丙醇6種危險化學品,生活區餐廳涉及使用天然氣[富含甲烷的]。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3年第3號)辨識可知,該企業不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建設項目使用的氮氣通過制氮機產生,根據原安監總廳管四[2013]180號、原安監總廳管四函〔2014〕43號的相關說明,不需辦理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