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浙江潤虹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年再生脫硝催化劑1.5萬噸及年利用處置含金屬廢料20萬噸遷擴建項目 (一期年利用處置含金屬廢料20萬噸) 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 | |
機構名稱 | 浙江泰達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被評價單位 | 浙江潤虹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
簡介 |
浙江潤虹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潤虹科技”)成立于2013年10月24日,位于海鹽縣經濟開發區海河大道88號,法定代表人陳劍鋒。經營范圍:環境保護新技術的研發;廢煙氣脫硝催化劑收集、貯存、利用;脫硝催化劑銷售。企業員工總人數110人。 由于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市場前景廣闊,潤虹科技也希望擴大危險廢物經營種類。基于以上考慮,公司決定在海鹽縣經濟開發區海河大道88 號(原嘉興五洲閥門有限公司廠房位置,部分建筑利舊)實施遷擴建項目,在對公司現有廢脫硝催化劑再生利用生產線進行遷建的同時,擴建含金屬廢料綜合利用生產線,形成年再生脫硝催化劑1.5萬噸和利用處置含金屬廢料20萬噸的生產能力,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XG1-2019),該企業屬于:N7724 危險廢物治理。 2018年11月28日,公司在浙江省政務服務系統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進行登記,取得海鹽縣經濟和信息化局于出具的《年再生脫硝催化劑1.5萬噸及年利用處置含金屬廢料20萬噸遷擴建項目》項目信息備案表,項目代碼:2018-330424-77-03-089202-000。 浙江潤虹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年利用處置含金屬廢料20萬噸建設項目中主要使用到危險化學品天然氣[富含甲烷的]、氧[液化的、壓縮的]、硫酸(98%)、液堿(30%)、氨水(20%)、二氧化碳、乙炔。本項目氧來源有自產、液氧儲罐(3m3,備用氣)和氧氣(瓶裝、外購),其中自產氧氣生產采用分子篩吸附制氧工藝,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監管有關問題的復函》(安監總廳管四函〔2014〕43號)、《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監管有關問題的函》(浙安監管綜便函〔2014〕46號),本項目分子篩吸附制氧為企業生產過程的配套制氣項目,故不需要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2013年版),本項目也不需要取得安全使用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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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長 | 唐慶國 | |
技術負責人 | 張曉民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吳建國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唐慶國、李剛 | |
報告審核人 | 趙穎 | |
參與評價工作 | 安全評價師 | 李剛、涂相勇、鄭寧、劉蓉、趙亞雄、王峰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唐慶國、李剛、涂相勇、劉蓉、趙亞雄、鄭寧 | |
技術專家 |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人員 | 唐慶國、李剛 |
時間 | 2021-10-27 至 2021-10-27 | |
主要任務 | 勘察現場、收集資料 |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22-0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