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溫州豪大花崗巖集團有限公司 | |
機構名稱 | 浙江泰達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被評價單位 | 洞頭縣大門鎮寨樓礦區寨樓1塊段飾面用花崗巖礦 | |
簡介 |
溫州豪大花崗巖集團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3日取得洞頭縣國土資源局核發的采礦許可證(證號:C3303222015027130137114),生產規模22萬立方米/年,采礦證有效期玖年,自2015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3日,開采標高+230m至+92.5m。 2014年10月溫州豪大花崗巖集團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第十一地質大隊編制了《洞頭縣大門鎮寨樓飾面用花崗石礦區1塊段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2015年9月委托蘇州中材非金屬礦工業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了《洞頭縣大門鎮寨樓礦區寨樓1塊段飾面用花崗石礦初步設計與安全設施設計方案》,并于2015年10月10日取得《溫州市洞頭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洞頭縣大門鎮寨樓礦區寨樓1塊段飾面用花崗石礦初步設計與安全設施設計方案>的許可意見書》,批準基建期12個月(2015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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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長 | 費如清 | |
技術負責人 | 李忠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吳建國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費如清 | |
報告審核人 | 王卸云 | |
參與評價工作 | 安全評價師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技術專家 |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人員 | |
時間 | 至 | |
主要任務 |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18-12-31 |